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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故事

为你读书丨宪法日回望:2018年宪法修正案大事记

人民出版社:www.ccpph.com.cn
2025-12-04


  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本期“为你读书”。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是对现行宪法作出的第五次修正。此次修宪将监察体制、新发展理念等时代要义写入根本法,既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也筑牢人民权利保障基石。本期,让我们一同回顾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修订历程和实践经验,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与前行力量。

▲2019年12月3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警大队一名交警在荀子小学为学生们普及宪法知识。吉喆 摄
时代需求与人民意志的深度融合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论断,像一束光,照亮了国家发展的新征程。在党的十九大文件起草和形成过程中,在全党全国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许多地方、部门和单位都提出,应该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必要的修改完善,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认下来,使之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活动准则。2017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成立宪法修改小组。从宪法修改工作启动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要求,必须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11月,党中央召开会议,明确了宪法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既要坚持宪法的稳定性,又要体现与时俱进的活力,绝不能脱离中国实际,更不能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随后,中央成立宪法修改小组,成员们带着厚厚的调研材料,走遍大江南北——
  他们走进企业车间,听企业家们谈“全面依法治国”对营商环境的保障;走进乡村院落,听村民们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基层反腐的意义;走进高校校园,听学者们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发展的引领。
  每一份意见、每一个建议,都被仔细记录、反复研讨,最终凝结成修订的核心方向:让宪法更加适应时代需要,回应人民呼声。
  2018年1月,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初稿完成。但这份草案没有立刻提交审议,而是开启了一场“广纳民意”的大讨论。党中央将草案印发给各地区、各部门、各民主党派,还征求了部分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这些来自不同领域的声音,像春雨般滋润着草案的细节——
  前后经过多轮修改,草案从最初的几稿,打磨成了凝聚着全民智慧的修正案草案最终版本。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决定将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月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逐条审议党中央提出的修宪建议,认为建议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国情实际,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将其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018年3月5日上午,一本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整齐地摆放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座席前。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代表们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赞同党中央确定的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原则和修正案草案的各项内容,一致认为修正案草案已经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11日下午,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郑重地在宪法修正案表决票上划票表决,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

▲这是代表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从最初的调研酝酿,到全民参与的讨论打磨,再到法定程序的严谨推进,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制定历程,不仅是一次对国家根本大法的完善,更是一场“人民意志”与“时代需求”深度融合的实践——
  它让宪法始终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步,为国家的长远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权威彰显与实施深化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实施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1.设立“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明确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离不开“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历史铺垫。改革开放初期,党和国家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作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全民法制教育成为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成为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任务。1985年6月,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5年左右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等问题。同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十几天后,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开启了亿万群众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程。

▲石家庄市的法律志愿者给孩子们讲解庭审程序。记者 史自强 摄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首次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图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两名法官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向观众宣传宪法知识。人民图片 孙中喆 摄
  2.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首次冠以“宪法”之名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前身,可追溯到1954年宪法设立的“法案委员会”。1982年宪法制定过程中,为强化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职能,以法案委员会为基础,宪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大设立法律委员会,主要负责法律草案统一审议工作。
  如何监督宪法实施,是当时宪法修改委员会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有人建议在全国人大设立宪法委员会作为专门监督机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改草案时,宪法工作小组组长胡绳在主席团会上说明:“若让一个专门机构保证宪法每一条文落实到国家大事和公民权利的方方面面,并不现实。我国保证宪法实施,最适合的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最高权力机构承担责任。”因此,1982年宪法未规定设立宪法委员会。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指依据宪法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就像给法律法规“做宪法体检”)。
  健全宪法实施监督专门机构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课题。
  经过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2018年2月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明确新机构在继续承担法律草案统一审议工作基础上,新增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五项职责,这是党中央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强化宪法实施监督的重大举措。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居杨 摄
  3.国家主席首次宪法宣誓
  2018年3月17日上午,庄严肃穆的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内,12名陆海空三军仪仗兵迈着正步穿过会场,护卫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走向主席台。
  10时54分,嘹亮的主席出场号角响起,新当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迈着自信坚毅的步伐走向宣誓台。国徽高悬、熠熠生辉,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掷地有声地宣读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这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也是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宣誓仪式。

▲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该决定明确,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需公开宣誓,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人也在此列。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宣誓制度正式载入宪法,彰显了国家工作人员维护宪法权威的庄严承诺。
  从“八二宪法”历经五次修正的演进轨迹中,2018年宪法修正案始终锚定“时代之问”与“人民之需”。这不仅是宪法条文的与时俱进,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建设的庄严宣示。
  以上就是本期“为你读书”的全部内容。至此,“中国宪法故事”系列三期内容已全部结束,让我们一同回顾宪法发展的光辉历程!
  第一期,我们回顾了“五四宪法”的制定与实施。作为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的宪法”,它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二期,我们走进“八二宪法”的发展历程。这部宪法作为新中国宪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通过五次修正不断完善,既巩固了改革开放成果,又为后续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撑,构建起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三期,我们聚焦2018年宪法修正案。作为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它将新时代的理论与实践成果载入根本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保障。
  从“人民宪法”的诞生,到“改革宪法”的成长,再到“新时代宪法”的升级,中国宪法的每一次发展都镌刻着时代印记、承载着人民期盼。下期“为你读书”将带来新的精彩内容,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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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郭婷婷